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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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比公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4点击: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5ZC148

2.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4.预算金额(元):262,200.00

5.最高限价(如有):262,2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
1电脑验光仪(含系统)电脑验光仪详见综合评比文件2国产
电子视力表
视力筛查系统
2体检秤详见综合评比文件1国产
3诊查床详见综合评比文件4国产
4妇科检查床详见综合评比文件1国产
5换药柜详见综合评比文件1国产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企业。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综合评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企业。

(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综合评比文件,以发出的综合评比文件为准。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综合评比文件获取期间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综合评比文件,或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响应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综合评比文件。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网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nxfeyy.cn)。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联系方式:0951-78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纳老师

电话:0951-78958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宜苹

电话:0951-5969335


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 附件【响应登记表.doc】已下载